发新贴回复
返回列表1

查看:3966     * 贴子主题:即墨阳光房管提示: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 不要支付定金、首付款等任

帅哥:ttttt



积分:1235
注册:2006-06-08
沟通:
Post By:2022/11/26 8:52:47
25日,即墨阳光房管发布购房温馨提示。
提示称,为保障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即墨区房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温馨提示广大市民: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一定要查看项目预售许可证及售楼处公示资料,详细了解项目情况,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不要支付定金、首付款等任何费用,避免交易风险。
购房人应切记将购房款(定金、首付款或全部购房款)存入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监管账户信息详见对应项目的售楼处公示材料)。咨询、投诉电话:0532-88525536。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返回列表1
Powered by ShuzirenCms © 2003-2024 Shuzir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ocessed in 0.01078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