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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030     * 贴子主题:又曝光30人!即墨持续整治这项交通违法

靓妹: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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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22/11/20 10:10:27
11月18日,半岛全媒体记者从即墨区交警大队了解到,为有效预防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即墨交警结合创城交通秩序整治及辖区实际,强化措施,重拳出击,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各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img]/tp/2022/1120/1009333553.jpg[/img]
针对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带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越停止线停车及未注册登记号牌、登记后不悬挂号牌、不按规定位置安装号牌、遮挡号牌、污损号牌行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录入违法系统。
[b]相关法律:[/b]电动车未登记上路、驾乘人员不戴头盔,拒不改正将罚款第十九条 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道路通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夜间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开启前灯和后灯;
(二)不得实施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三)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四)在指定位置悬挂合法有效的号牌;
(五)不得驾驶拼装、改装、加装或者变造、伪造整车编码的电动自行车。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违反本办法规定,驾驶拼装、改装或者变造、伪造整车编码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驾驶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元罚款。
[b]第四批驾乘电动自行车人员交通违法名单[/b]
[b][img]/tp/2022/1120/1010136617.jpg[/img][img]/tp/2022/1120/1010194623.jpg[/img][img]/tp/2022/1120/1010250633.jpg[/img]
[/b]
匿名:112.254.82.*
Post By:2022/11/21 17:20:11
非常的无语

看这么多违章的

难道交警不整治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行为吗

你看看有非机动车专用道的

有几个电动车肯进去走

不是都占着机动车道走?
帅哥:海边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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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22/11/21 17:53:21
四轮无牌电动汽车可以逍遥法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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