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2/7/29 14:04:24
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市即墨京源医院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被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处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规定: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针对即墨京源医院上述行为,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000元。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信网联系到了即墨京源医院,其工作人员表示,具体负责此事的同时暂时不在单位,尚不清楚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