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19/3/6 11:06:21
2018年12月14日13点左右,于某某(男,28岁,即墨区丰城人)驾驶鲁B59RB8号小型轿车,沿即墨区鹤山路由东向西行驶,途径栗行村人行横道线时,与邱某某(女,即墨区人,驾驶二轮电动车由北向南过人行横道线)相撞。于某某因操作不当、躲闪不及造成两车相撞,双方车辆损坏严重,二轮电动车上的邱某某和邱某两人受伤。邱某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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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888888]图片来源于网络[/color]
经民警调查取证,驾驶员于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于某某在事故后一直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到案,民警多次抓获未果。2019年1月14日,于某某被列为上网逃犯。
后通过多方侦查,发现于某某女友在即墨做生意。于是民警通过秘密走访侦察,于2019年2月27日在即墨区潮海街道某小区将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于某某抓获。当日于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