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回复
对,楼上的朋友说的很详细了
回答者:华盛电子时间:2009-11-28 15:18
据《即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即政发[2000]64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购买农民经济适用住房。
1.有常住户口无住宅的。
2.现有住宅影响城市规划需要搬迁的。
3.男孩满二十周岁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
4.男到女家结婚落户,居住困难,男方原籍(或工作单位)无住房并经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的。
5.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
6.经批准,从外地(村)迁入落户的农业户口的(须由原居住村出具经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的原住宅已处理证明)。
对于曾经转让宅基地房屋、正在出租房屋或有违法建筑尚未处理的,不得申请购买农民经济适用住房。
1.有常住户口无住宅的。
2.现有住宅影响城市规划需要搬迁的。
3.男孩满二十周岁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新房分户的。
4.男到女家结婚落户,居住困难,男方原籍(或工作单位)无住房并经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的。
5.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
6.经批准,从外地(村)迁入落户的农业户口的(须由原居住村出具经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的原住宅已处理证明)。
对于曾经转让宅基地房屋、正在出租房屋或有违法建筑尚未处理的,不得申请购买农民经济适用住房。
回答者:东湖先生时间:2009-11-27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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