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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生跌落床下摔残 学校担责赔10万余元2008/3/4 14:08:10

新华社南京3月3日电 记者王骏勇 因管理不当致寄宿生从床上跌落摔成八级伤残,江苏无锡一学校日前被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判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共计10万余元。
  2007年6月的一天晚上,无锡市一所学校寄宿生小蒯在睡梦中不慎从宿舍双层床的上铺跌下受伤,送至医院后诊断为脾脏破裂,后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小蒯以学校未对宿舍尽到安全管理义务等理由将学校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查明,学校使用的公寓床上层的防护栏高度为16.5厘米,一侧护栏缺口为86厘米,与国家规定的防护栏高度不低于20厘米、安全栏板缺口为50至60厘米的标准不符。
  法院认为,学校对校内教学设施、生活设施负有管理责任,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等,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校方赔偿小蒯各项损失共计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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