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4/5/21 8:30:07
5月17日,从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即墨宝龙生活广场商户被收高价水费。
上海宝龙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自2022年11月起向两家足疗店代收水费,在自来水公司没有配比特殊用水的情况下,擅自对两家单位按照特殊用水收取16元/立方米的水费,而向自来水公司上缴的水费为4.9元/立方米(含1.4元/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依据即发改价字[2017]9号规定,即墨区非居民综合水价为4.9元/立方米,而向两家商户收取16元/立方米的水费,明显高于规定的非居民综合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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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案发时,上海宝龙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向两家工商业户收取水费合计共18096元,扣除实际应缴水费5541.9元,违法所得为12554.1元。当事人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退费。5月15日,依据价格法,被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即罚款人民币叁万柒仟陆佰陆拾贰元叁角(¥37662.3)(青即市监处罚〔2024〕2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