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3/7/20 9:07:10
[size=4]日前,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发布处罚结果公示,青岛时尚创意产业园项目A区一期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被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size]
[size=4]根据处罚公示显示,青岛海龙衣联置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青岛时尚创意产业园项目A区一期(产业展示中心)。[/size]
[size=4]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6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正)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四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综上,即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青岛海龙衣联置业有限公司处工程合同价款2%即64766元人民币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