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2/11/10 9:01:28
[img]/tp/2022/1110/0901235203.jpg[/img]近日,即墨法院行政庭成功调解8起某公司诉本地商户侵害商标权纠纷系列案件,既让侵权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保障了权利人的应得利益,又使纠纷快速、和谐地实质性化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得到了双方当事人认可。
原告某纸业有限公司系某商标的权利人,原告称,即墨区8家经营店铺未经原告许可,销售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遂起诉至即墨法院,要求8家被告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为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刘红光副庭长认真分析案情后,多次组织当事人调解。部分被告辩称并不知晓其销售行为对原告构成侵权,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案件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刘红光法官并未放弃,厘清双方争议焦点,多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耐心释法析理,大部分被告意识到了自身销售行为的违法性质,但是对赔偿金额有顾虑。为有效消除双方当事人在赔偿金额上的分歧,刘红光法官结合同类型判例,从各个当事人角度出发分析利弊。最终,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8家被告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支付了赔偿款项,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近几年,销售商被诉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频发,一方面反映出相关权利人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销售者知识产权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为避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损失,销售商要做到三注意:一是注意进货价格,以不合理低价购进货物,当心其中暗藏“猫腻”;二是注意进货渠道,查验上级供货商是否有正规授权,避免“来路不明”;三是注意进货手续,索要正规进货单据,提防“秋后算账”。
即墨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司法作风能力建设,密切结合辖区内知识产权案件特点,在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案件审判等多方面发力,通过释法说理、典型案例宣传等,使更多的市场主体知法守法,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