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2/9/8 9:39:27
“我跟着即墨温泉建筑公司项目部干了10多年的活,不但没有赚到一分钱,反而成了被告……”近日,家住即墨温泉街道臧村的张先生爆料称,自己10年前在温泉建筑公司从事工地建筑的活,工资一直被拖欠,而今没想到的是,工资不但没有开到手,自己却又莫名其妙成了被告,背上了沉重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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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我收到即墨法院的执行通知单,要我支付168950元的租赁费……”张先生介绍说,自己一直跟即墨温泉建筑公司从事建筑行业,“因为业务需要,温建27项目部的脚手架等设备有时候有我出面联系租赁。”张先生回忆说,自己经手租赁的有两张“租赁单”是自己签的字。
“我之成为被告,是因为温泉建筑公司对租赁设备产生的费用不承认,法院认为租赁清单上面有我的签字,判决我支付。”在张先生出示的一份承诺书上看到,原告设备租赁给温建沙子口工地,总款项为528466元的内容,在其后面缀写着“本人张XX仅是经手对账人,不负任何付款责任,以上款项数据正确”并有张先生的签名,注明日期为2021年5月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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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被告的主要原因是,当时温建27项目部的负责人去世,导致租赁费一直没有支付。”张先生告诉说,本来以为以温建27项目部名义租赁的设备理应由温建支付,但温建一直不承认设备的租赁。“我只是一个建筑公司的打工人,让我支付温建高昂的租赁费实在承受不了!”
为了证实自己与温建之间的劳动关系,张先生出示了“即墨市温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编号“2707”的“材料员”的工作证和保险缴费单。“即使有了这些证据,但温建还是不承认我经手签字的设备租赁是职务行为,并拒绝支付租赁设备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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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工作至今,工资一直拖欠到现在不但没有支付,而今又惹上官司,为温建背上了将近17万的债务,我实在比窦娥还冤!”张先生感觉说理太难了,现在已经束手无策,而今眼看着法院的执行日期越来越近,自己一个被拖欠工资的打工人就是砸锅卖铁也付不清17万的租赁费。
而现在法院判决张先生支付17万左右的租赁费就是因为其中两张租赁设备单由张先生经手签字的。“我明明是冤枉的,但现在是有理说不清。”张先生说,自己无力支付这笔高昂的租赁费,“不但自己会成‘老赖’,更担心牵扯孩子以后的成长……”
“我该怎么办?”张先生不断的叹气,“我太难了!我真的无力承担这笔费用……”
那么,即墨温泉建筑公司能否落实项目部租赁设备的事由,承担起该有的责任为打工人“解套”?能否尽快支付拖欠10多年的工人工资,帮张先生走出这个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