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2/7/11 17:22:25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区人口不断增加,小区以及物业公司也越来越多。进入新时代,广大市民对居住环境和服务质量的要求不断提升,小区物业管理不善引发业主不满的情况日益增多,业主投诉有增无减,甚至发生群体冲突。
比如小区公共收益部分未公开、物业等级与实际服务质量不符、物业没有提供配套设施和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竣工验收的资料等……因为不满物业“稀里糊涂”的服务,业主要求物业的透明规范化服务达不到业主的预期,除了掏钱很多“知情权”被漠视,导致一度出现剑拔弩张的局势……这种频发的矛盾已成为影响城市化发展质量、城市文明程度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探索建立新的物业服务新机制,妥善化解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矛盾,使小区物管走上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良性轨道,满足市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的追求。
那么,何以解开这些物业管理“黑洞”,让物业更规范的为小区业主服务?
“我们热爱自己的小区,希望小区得到规范的服务,而不是得到粗暴的‘管理’,一家物业公司有什么资格来‘管理’我们小区?”
“小区房子是我们花钱购置的,我们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凭什么让一个企业性质的机构来‘管理’,这样的机构充其量就是一个‘服务’企业,而今的景安物业何以对待‘老板业主’这样粗暴无理?”业主称,自己花钱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还要看“物业公司”的脸色,“并且这些我们业主拿钱养活下去的物业,还时不时为难我们,我们这是吃饱撑着花钱给自己添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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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样的情景,不仅仅出现在即墨,而且纵观整个国内其他城市,先后有业主“揭竿而起”驱逐不合格的物业公司,并且对物业管理提出了质疑。
想想也是有道理的,“我们居住的90平的房子,公摊基本就是20平,也就是说我们自己实际居住的70平属于自己的私密空间,一切的卫生或者管理都是我们业主自己动手,我们现在享受到所谓的物业服务,充其量就是20平的公摊在享受服务,交物业费其实应该缴纳的是公摊面积,而不是自己私密空间的物业费……”
随着时代的进步,很多法律法规都在逐步完善修订,一个行业规定,为什么只是为了维护物业的利益而一直得不到更好的修订完善?
“我们不是不交物业费,而只是暂时缓交……”就此,不少业主表示,希望看到物业每一笔清楚的账目,“我们缴费需要明白每一笔物业费的用途和去向,而不是一笔糊涂账……”更有业主表示,物业粗暴的寄发律师函,侵害了自己的隐私,凭什么我们的信息,你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就可以随意公开?“我们的知情权得不到法律保障,而接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难道也不知道物业公司存在的法律风险?”
……
青岛景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何时才能停止自己的闹剧?--只有停止物业公司闹剧的荒诞,才有可能业主与所谓的“服务方”坐下来谈——物业费究竟该不该交?合理的缴纳部分是多少?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区人口不断增加,小区以及物业公司也越来越多。进入新时代,广大市民对居住环境和服务质量的要求不断提升,小区物业管理不善引发业主不满的情况日益增多,业主投诉有增无减,甚至发生群体冲突。比如小区公共收益部分未公开、物业等级与实际服务质量不符、物业没有提供配套设施和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竣工验收的资料等……
因为不满物业“稀里糊涂”的服务,业主要求物业的透明规范化服务达不到业主的预期,除了掏钱很多“知情权”被漠视,导致一度出现剑拔弩张的局势……这种频发的矛盾已成为影响城市化发展质量、城市文明程度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探索建立新的物业服务新机制,妥善化解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矛盾,使小区物管走上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良性轨道,满足市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的追求。那么,何以解开这些物业管理“黑洞”,让物业更规范的为小区业主服务?
“真是怪事,我们并没有与青岛景安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怎么会收到他们委托发来的律师函?”近日,很多业主懵糟,没有签订服务合同就稀里糊涂的收到律师函,“是不是律师搞错了?这个景安物业并不是我签订的服务公司……”
“有可能是代签?”业主提出质疑,“既然有人帮我代签了服务合同,是不是物业费也就是应该有代签人代我缴费?”业主称,按照这个代签逻辑,要求代签人为我们业主代缴物业费也是很正常的事,“既然这样,律师函是不是寄错了?应该寄给代签的人?”
不过,业主表示,业主与青岛景安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自己并没有看到,至于谁代业主签的字都不知道,“既然物业委托律师发函,物业公司应该协助律师把代签人的名字地址搞清楚,让律师直接发函给代签人就行了,管我们什么事?”
哈哈,业主说的也不无道理。“这场闹剧本来就是景安物业与代签人之间的游戏,与我们真正的业主反而没有什么关系吧?”
“如果我们反诉,感觉山东海之源(即墨)律师事务所很懂物业的官司,我们是否也可以委托山东海之源(即墨)律师事务所对景安物业进行反诉?”不知道业主的这个想法,律师所是否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