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2/6/23 14:34:54
[color=#333333] 日前,即墨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不法分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涉案金额1800余万元,造成损失1700余万元。
2017年4月至2018年10月,张某任北京安信卓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负责人,与作为销售总监的被告人马某等人,受北京安信卓越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指使,在青岛市即墨区范围内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微信群、朋友圈、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存款。公司主要与集资参与人签订《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合同》《资金出借及回收方式合同》,以理财业务吸收社会资金,资金出借方式主要包括“安信宝”“月月通”“月满益”“季度盈”“双季付”“双季富”等起购额5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7%—12%的理财产品。共有集资参与人90余人,涉案金额1800余万元,造成损失1700余万元。
日前,即墨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马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二被告人系从犯,对其减轻处罚。张某有自首情节,且二人均自愿认罪认罚,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对其从轻处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color]
[align=right][color=#333333] [/color][/al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