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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247     * 贴子主题:捷成地毯(青岛)有限公司因食堂存在过期食品被罚5万元

帅哥:心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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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22/6/17 11:19:10
[size=4][color=#333333]  据青即市监处罚〔2022〕321号: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3月4日对位于即墨区潮海街道黄甲山一路116号捷成地毯(青岛)有限公司食堂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食堂厨房内食品货架上摆放有“鸭血”标识纸箱壹个,箱内有9盒生产日期为“2020.11.09”鸭血,保质期12个月;在食堂面食加工间的食品添加剂盒发现有拆封使用的食用碱面1袋,袋显日期“2019.07.16”,保质期18个月。上述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超过保质期,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
[/color][/size][size=4][color=#3333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鸭血”9盒和食用碱面1袋; 2.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color][/size][size=4][color=#333333]  据天眼查了解:捷成地毯(青岛)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9月09日,注册地位于青岛即墨市崂山一路116号(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李正廉。2021年7月7日,青岛市异地交叉指导组执法人员对捷成地毯(青岛)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下列违法行为并移交我局处置:“1、未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2、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3、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4、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青岛市即墨区应急管理局对其罚款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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