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1/11/10 10:12:05
近日,“男子结婚请同事被举报谋取不正当利益”引发网友关注。据媒体报道:28岁的阳先生,是重庆一家公司的监察员,负责监督门店的运营。今年阳先生结婚,婚宴邀请了熟悉的23名同事,收取同事礼金4389元。之后,有同事举报他涉嫌谋取不正当利益。阳先生因此被公司处分,并被建议离职。(《华商报》11月7日)
不可否认,立于当下社会,婚礼请柬被部分人称为“红色炸弹”。阳先生作为企业监察员,倘若宾客中有人受制于权力关系,明明不想随礼,却不得不随礼,难免憋屈,举报行为可能由此而来。只是,仅从金额上看,该场婚礼平均每人随礼191元。即便有少数人支出过多,依照抽屉原理,单人也不超过2189元,如此被处理,未免矫枉过正。
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和《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等有关规定要求,从公布的情况看,阳先生恐怕并没有超过法律规定限制的界限。在没有进一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或者其他有关婚丧嫁娶管理要求的情况下,依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适当接收红包并无不可。
我们反对高价彩礼、高额礼金、奢华婚礼,并不意味着完全杜绝婚礼随礼。作为一类传统习惯,参加婚礼送红包,既是表达对新人的祝福,也是为新人减轻办宴压力,甚至可以被认为是“花钱吃饭”。简而言之,婚礼随礼行为本身合情合理,我们不能一杆子拍死举办婚礼邀请同事的做法。
当然,如果阳先生借权力,隐性或显性强制要求宾客送礼,打破自愿随礼的原则,即便小金额,也可能“不正当”。只是,同志之间交往,向来讲究“咬耳朵、扯袖子”,不想参加不参加婚礼便是。事前有不正当谋利的倾向,不举报或不处理,送完礼金后再举报,合理之余恐怕不合情。
婚礼是人生大事,借婚礼加强与同事间的情谊交往,有利于内部团结。倘若不严格依照标准处理婚礼请客事宜,未来一单位一个集体当中,员工之间恐怕也不敢随意交往。是否涉及“谋取不正当利益”,当全面、细致、严谨地评估,避免一刀切的草断思维,并保有容错机制,给予犯错者改正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