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1/7/29 15:08:01
书记您好,菏泽中小学收取学生课后延时服务费数额很大,非常不合理,给很多家庭带来负担。学校给家长的解释是,延时服务费教育局补助一半,家长交一半。现收取学生每人每月110元,如果加上教育局补助的110元,共220元。每班按45人计算,一个班每月收入220×45=9900,这笔费不可能全部用来补助教师看不到一个小时的延时服务上,因为一个小时的费用将超过200元。希望严肃查处此事。
山东省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 留言id:10524492
回复
山东留言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菏泽市教育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为积极回应人民诉求和社会关切,帮助部分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孩子放学的实际困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9〕2号)精神,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我市积极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
课后服务工作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课后服务工作由县区政府统一领导,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主动履职、各负其责、加强联动、共同推进。课后服务坚持公益导向,可采用政府给予财政补贴、学校无偿提供场地资源、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鼓励社会捐资支持的做法,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同时,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学校要与家长、学生签订课后服务告知书,三方签字,明确各方责任。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规章制度、安全措施、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坚持自愿选择原则。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您在留言中提到的“延时服务服务费教育局补助一半,家长交一半”与事实不符,教育主管部门并未给予补助。此外,您提到的“220*45=9900”计算方式与事实不符,一是未达到“220”这个数字;二是课后延时服务是为了解决家长无法按时接送孩子放学的实际困难而出台的政策,如果有条件接送,教育主管部门也不鼓励学生参与课后延时服务。另外,课后延时服务收费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社会志愿者补助、第三方服务购买等课后服务合理性、必要性支出,不得挪作他用。贫困家庭学生如需参与课后服务全部免费。综上,您在留言中提到的事实和数据与课后延时服务严重不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