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1/7/21 11:08:16
安南(青岛)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安南”)食品架上的蓝柑风味糖浆和兰香子均超过保质期,此外其使用的越南上等米纸包装上无中文标签。青岛安南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该法,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青岛安南进行了处罚,没收青岛安南违法经营的蓝柑风味糖浆1瓶、兰香子2瓶,没收违法所得480元,并处罚款69000元整,罚没款共计69480元整。
据悉,执法人员于4月1日对青岛安南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当天,青岛安南正常营业。执法人员在该店酒吧的食品架上,发现了1瓶预包装食品蓝柑风味糖浆,和2瓶兰香子,以上3瓶食品材料均超过保质期。
此外,执法人员在青岛安南灶间的板车上发现5袋越南上等米纸,凉菜间内正在使用的1.5kg越南上等米纸,其包装上均无中文标签。
青岛安南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相关规定。依据该条例,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6月24日依法对青岛安南下达了青市监处〔2021〕050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青岛安南违法经营的蓝柑风味糖浆1瓶、兰香子2瓶,没收违法所得480元,并处罚款69000元整,罚没款共计69480元整。
据天眼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青岛安南成立于2015年1月26日,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水果、蔬菜、服装、纸制品、装饰品、工艺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以上商品不涉及国家限制与禁止的产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落实,信网联系到青岛安南。了解到信网的采访要求,该店工作人员称拒绝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