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1/6/13 9:10:54
新《公司法》大大降低了开办公司的门槛,使普通人实现了自己的创业梦。然而,有人利用国家的惠民利好政策,注册公司后将办理的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公司公章等证件进行倒卖谋利,被不法分子用于诈骗。近日,由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宣判,被告人王某认罪认罚,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王某,1992年出生,青岛市即墨区人,务工。2019年10月的一天,朋友江某找到王某,让其用身份证注册一家公司给他使用,一个月给王某一二千元。王某一听这么轻松挣外快当即答应。
随后,王某按照江某的要求办理了一张手机卡,在江某一手操作下,注册了一家传播公司,其法定代表人是王某。过了几天,王某按照江某的指示,在青岛市市南区某银行旁边与一女子见面,女子把公司营业执照主副本、公司的财务章、公司章及王某个人名字印章给了他,让其到银行办理对公账户。办好后,女子拿走了对公账户银行卡(附密码)及新电话卡,并让其拿着证照、印章再去别的银行办理多个对公账户银行卡。王某又去了另一家银行办理一个对公账户,但当天没拿到对公账户银行卡,后因工作忙一直没去拿。江某用手机微信陆续给王某转了4000元钱。后江某多次打电话让王某拿营业执照再去办理对公账号,王某因没时间一直未办理。
2020年2月22日,该案的上游犯罪因诈骗案发由河南商丘市公安局平原分局立案侦查,包括江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王某随后落入法网。
检察官提醒:公司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及密码、公司印章等禁止买卖,否则将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要靠合法经营诚实劳动获利。因为蝇头小利走上犯罪道路背上犯罪记录,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