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18/12/3 8:35:59
[size=6]11月23日,山东青岛即墨区段泊岚镇网友向中国发展网投诉称,该镇建设的埠程路改建工程违反招投标法,在还没有开标的情况下就已经开始进场施工,招投标相当于走过场,就是这样的一个早产项目,还存在中标企业的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问题。[/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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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6]据网民反映,10月8日,段泊岚镇人民政府发布了该项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发布后紧接着该项工程已开工。此工程不仅有未招先建的问题,且中标企业的项目经理李宏峰还有其它在建工程。当天上午,记者来到埠程路改建工程工地上看到,该项改建工程路基已经初具雏形(如图)。当地多位村民告诉记者,该工程开工已有一个半月时间。记者在现场看到,埠程路该项工程全段均已开始施工。其中有些路段,路基已初具雏形。就施工程开工时间问题,该镇党政办韩主任告诉记者:“该工程开工约一两个月。”[/size]
[size=6]记者就此电话采访了该镇城建办主任,其回复说他在吃饭,等下午再与记者联系。[/size]
[size=6]记者将该项工程涉嫌未招先建,违法内定中标人等相关问题以文字的形式给该镇党政办韩主任留下了采访内容。[/size]
[size=6]当天下午,该镇分管宣传工作的党委委员孙先生向记者解释,据他了解,该项工程不存在未招先建的情况,前期的施工现象,仅仅是做了伐树等开工准备工作,也不存在内定中标人的现象和工程转包问题。对于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的问题,孙委员解释说,他们已经发现了项目经理李宏峰在其他项目上有在建工程的问题,他们正在做更换项目经理的工作,只是还未完成更换。对此,记者指出,既然项目经理李宏峰在别的项目有在建工程,那么李宏峰及其所在公司就没有投标的资格,山东天诚市政公司隐瞒其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失信行为,应该纳入失信行为黑名单予以惩罚;该企业更没有中标的资格,因为业主招标文件明确要求,项目经理不能有在建工程。既然贵镇已经发现李宏峰有在建工程,那么根据招投标法有关规定,贵镇作为业主应该取消李宏峰及其所在公司山东天诚市政公司的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顺延为中标人,或者废标,重新招标。孙委员表示他不了解情况。孙委员还承认,当前施工行为就是天诚公司在进行,至于李宏峰从未在施工现场露面参与施工问题,孙委员语焉不详。[/size]
[size=6]记者在随后的调查中了解到,上述项目在10月30日开标,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即是山东天诚市政公司,公示时间到11月6日。而青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国诚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因项目经理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而直接被否决。至于山东天诚市政公司的李宏峰在9月中旬也存在在青岛市城阳区交通局建设的“文阳路东扩工程上担任了项目负责人”的现象却没有被否决的问题,记者不得而知。[/size]
[size=6]据业内人士介绍,既然业主明确要求投标企业的项目经理不能有在建项目,那么业主就要为此负责把关,履行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的审查义务。如果未能发现项目经理有在建导致该项目经理及其所在公司中标,即相关责任人涉嫌失职;如果相关负责人发现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仍然让该项目经理及其所在公司中标,即涉嫌渎职。对于该项工程在未开标已经提前开工一个多月的现象,这属于典型的未招先建,相关负责人涉嫌滥用职权。[/size]
[size=6]对于段泊岚镇人民政府在埠程路改建工程招标及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将继续关注。[/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