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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624     * 贴子主题:即墨房价暴涨63% “即墨式上涨”失控了!

帅哥:山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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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18/7/16 10:10:30
多种因素促成房价上涨,政府能做的是开发经济适用房,供给刚需,同步建立经济适用房退出机制,杜绝炒房,改善型跟品质型的高端社区让开发商去做,满足不同的需求,市场化选择
帅哥:旭日东升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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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18/7/16 16:49:24
1、 国家加大建房资金的投入,免费征用、划拨土地。三年内解决有住房需求人员免费住房(可年交房租1万元左右可永久居住)统计一下谁需要(按一户3-4人每人30平米计算)。
2、 农村有住房愿意到城市落户居住的,国家收回农村的房子和土地,在城市免费安置住房。
3、 在全国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统计一下住房情况,你家有多少套房子?多少面积?网上公布!
4、 个人一套贷款买房的应逐年返还房贷资金。
5、 住房为国家和个人共有,只租不参入买卖。
6、 无房或因子女分居需用房的,免费申请租赁房一套。
7、 有愿意到农村居住的将国家在农村收回的住房装修后租赁其居住。(交房租)
8、 房地产开发商只参与建造无需买卖,赚取一定利润,建好住房交公即可。
9、 您感觉高房价高利润背后隐藏着什么?暴利都到谁手里去了?你感觉这样家里有很多房子还有必要吗?
愿意研究和探讨的请转发!!!愿意研究和探讨的请转发!!!愿意研究和探讨的请转发!!!让更多需房人发出自己的心声!!!
帅哥:旭日东升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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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2018/7/16 16:50:32
原标题:烟台试点共有产权住房模式:2年后可购买剩余30%股权

7月10日晚间,山东省烟台市住建局发布《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试行常态化供应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内容称,该市将试行共有产权住房常态化供应方式,在供应范围内的保护家庭无需递交申请,按照轮候排序由开发商依次预约通知选房。

按照公告内容,共有产权住房属于出售性质的保障房,由物价等部门按商品房价格下浮10%核定销售基准价格,向购房人出售70%产权,剩余30%产权归出售人所有,购房人共有2年后可按规定增购剩余的30%产权,拥有完全产权并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购房人不再享受原住房保障待遇。纳入本年度试行常态化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共1284套。

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试行常态化供应公告

为简化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请配售程序,试行共有产权住房常态化供应机制,根据市住建局《市中心区共有产权住房常态化供应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供房源情况

共有产权住房属于出售性质的保障房,由物价等部门按商品房价格下浮10%核定销售基准价格,向购房人出售70%产权,剩余30%产权归出售人所有,购房人共有2年后可按规定增购剩余的30%产权,拥有完全产权并可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时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购房人不再享受原住房保障待遇。纳入本年度试行常态化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共1284套,具体如下:

1.锦绣家园项目1169套。位于莱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西临董家庄,东靠石家疃,58路公交到达,可供房源均为小高层住宅,单套户型面积在60 m2—90m2之间,房屋状态为毛坯房,取暖方式为电暖,经物价等部门核定的销售基准价格为6150元/ m2,具体房屋楼层差价按整单元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出售人为烟台宏丰置业有限公司,出售产权比例为70%(折合单价4305元/ m2)。

2.锦绣新天地项目115套。位于黄务街道办事处套口辖区,3路、70路等公交到达,可供房源均为高层住宅,单套建筑面积在60-90m2之间,房屋状态为毛坯房,取暖方式为电暖,经物价等部门核定的销售基准价格为5970元/ m2,具体房屋楼层差价按整单元增减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出售人为烟台宏丰置业有限公司,出售产权比例为70%(折合单价4179元/ m2)。

二、供应范围

本批次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范围,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且《住房保障资格证》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保障家庭。其中,已经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也在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范围,但在选购共有产权住房交房后3个月内须按规定退回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

三、供应方式和程序

本批次共有产权住房无需递交申请,由出售人(烟台市宏丰置业有限公司)按照住房保障部门确定的轮候配售顺序,依次通知并组织有购买意向的保障家庭选房。具体程序如下:

1.轮候排序公示。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烟台市共有产权住房轮候配售规则》,对截至公告发布日符合供应条件的全体保障家庭进行综合排序,确定轮候配售顺序(已登记为退役士兵家庭的,按有关规定优先轮候排序)。轮候配售综合评分顺序及本批次房源的具体情况,于7月10日起通过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

2.选房通知。公示期满后,烟台市宏丰置业有限公司将按照公示的轮候配售顺序,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依次预约通知轮候到位的保障家庭在规定时间到选房地点(莱山区双河东路1919号,烟台市宏丰置业有限公司一楼大厅)选房,有意向的保障家庭请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具体选房时间段,以烟台市宏丰置业有限公司通知为准。有意向的保障家庭也可以在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上定期查阅。

3.按序选房。在通知的选房期限内,轮候到位的保障家庭持主申请人身份证和《住房保障资格证》,到选房地点领取《购房证明》,并按《购房证明》的顺序号排队选房。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在正常选房时间段按“过号不候”的原则处理,不得在过号后插入;待每个选房时间段正常选房结束后,再由烟台市宏丰置业有限公司集中安排过号人员按顺序号的先后选房。

选房后的交款、交房等事项,由出售人和购房人按照《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合同》执行。

四、其他有关事项

如本批次房源销售完毕,未轮候到位的保障家庭选房顺序不再有效。如保障家庭轮候配售一轮结束房源仍有剩余,在供应范围内未选购住房的保障家庭则还可继续选购,同时按照依次递补的原则,将本公告发布后新增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纳入供应范围,直至房源销售完毕或另有新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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