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18/5/24 16:28:54
[size=5]从**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获悉,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即政发【2018】16号)规定的道路交通禁行区域,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禁行区域范围内设置1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并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将本次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布。[/size]
[size=5] 自2018年5月27日起,以上设备将正式启用。[color=#FF0000]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size]。请广大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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