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18/4/21 7:28:18
丽山国际5.2期业主反反映关于强制交房、强制收取物业费的问题:5.2期房屋购房合同约定17年11月交付房屋。我们于17年11月底陆续接到售楼处电话,说可以去物业领取钥匙、交付房屋。于是我们去物业并提出要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材料等,物业称“他们不管验收材料、只管收物业费和钥匙,有事去找开发公司。”找到开发公司,开发公司又以各种理由推脱。后经质检部门确认,5.2期尚未工程竣工验收!截至目前,我们找物业,他们依然拿不出材料,而且还要补交三个月的物业费!明显历山国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请有关部门给我们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