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17/3/11 10:23:27
[size=4]今天上午和其表妹来到PCS(pai chusuo),是昨天打了好几遍电话和PCS说的,并在此之前PCS还不给立案,几经辗转找了关系,PCS才接手打人这事。我已经做过司法鉴定并录完口供,其表妹因被打的肚子一直疼所以今天才去做口供,PCS要求做司法鉴。在做完口供之后,传唤李修勇到PCS,但其置之不理,并说没时间,于是没有过去。PCS就让我们先回去,并让其表妹去做司法鉴定。其表妹便到司法鉴定部门,但是司法鉴定部门称因无外伤,无法鉴定。[/size]
[size=4] 下午五点左右,PCS电话通知去协商,于是我过去,先是和所警同志谈话,所警说,李修勇想先协商问你有什么要求。我说,我只要求他赔偿我医药费,误工费以及支付所应支付的工资。所警说,工资问题可以让步一点吗?我说,可以,但不能像他说的那样。[/size]
[size=4] 于是我们便面对面协商,开始他说让我将条件写出了,他回去问问老婆。所警说不用写,现在就得说行不行。第一谈工资,李修勇说你在职期间给我造成的产品不良和损失就应该由你承担,50%的回修率。我说,我是按照你们怎么说的我给工人怎么安排的,装货的时候也是在你们监督之下,有回修是正常的,但并没有你说的那样,这也不是我造成的。其说,工资一天就一百包括加班,要是不行,我该去蹲牢子你们就抓我去蹲吧。第二谈打人事件,其说我没人打人,也不可能打我表妹,你没给我抓伤脸和胳膊,是你打得我,我没打人,我不服司法鉴定(李修勇的司法鉴定为未造成任何伤害)。所警说,那这怎么造成的轻微伤(我的司法鉴定为轻微伤)?其说,那是她自己伤的。于是他在里边吵吵起来,所警便出去,我也不想和他在哪吵吵,便出来。[/size]
[size=4] 等了一个多小时所警过去说,要不你们先回去,我们传唤也只能八个小时,他不承认打人我们也没证据,他的工人没有说看到打人,都只说打完人后过去把你扶起来,所以我们也没法拘留他。我说他表妹可以给作证,你们下午跟他表妹说他要给他表妹工资,让他表妹先回去,就不给我任何费用,这是什么意思啊。所警说这样你先回去吧,你们是妇女还是劳工,我们警cha会给你们伸张正义的。等下周一我再给你消息。[/size]
[size=4]***********************上述为七月十三号事情的经过,待续**************[/size]
[size=4] 自四月五号至六月二十号在优雪针织厂工作期间从未结算过工资,并且于讨要工资时不按约定好的工资计算并殴打我们。[/size]
[size=4] 事情的经过时这样的,我和当事人表妹曾经在另外一处上班,经过其表妹认识当时人李修勇,之后他到我家请我三次去他的优雪针织厂工作,并约好每月3200,一天9小时,加班另算,若遇其他原因工厂休息还是按照3200计算,只是工厂不给交保险。[/size]
[size=4] 自四月五号起便于优雪针织厂工作,几乎每天上班都不止九个小时,有时候晚上九点多才下班,周末有时也不休息。尽管自己每天累死累活的这么干,但是李修勇还是不满意,于六月二十号将我辞退,也不给结算工资,问他要,他说没有,过几天再说。[/size]
[size=4] 但于六月三十号去即墨交保险时,顺便去问工资的事时,他说让我七月二号去拿。七月二号去了之后他说,一天一百。当时我就说不行,之前怎么约定的现在就该怎么做。之后我又去找了介绍人他表妹,她说不要生气了,明天咱们一起去。于是第二天一早我们一起去了工厂找到李修勇,他表妹说,二哥你和我婶子(论辈分叫我婶子)怎么约定的就该怎么做。李修勇说,一天就一百。我还是说不行,得按照约定来。(自四月五号去的,工厂有订单的时候周末不休息赶订单,没订单就休班,平均一月22天班,这22天里多数还加班。按照李修勇那样算一月少了一千,还没有加班费)不同意他这样算之后还叫我们滚,我说你给我结算工资我们就走,我们不走便开始殴打我们,将我和其表妹都打了,我当时被打懵了。被拉起来后给家里打电话并报警,一报警他就跑了。[/size]
[size=4] 现在想想起早连黑的加班加点的干活,比给自己干活出的力还多,最后换来的是工资不给结并遭殴打,心都碎了。[/size]
[size=4] 后来找到劳动局,劳工局给的答复是,那个工厂没有注册过,我们管不了。又找到各媒体,媒体说需要走什么样的步骤,生活帮说三天之内再给回复。就这样拖到现在也没有任何消息,派出所也没消息。[/size]
[size=4] 没有血汗钱还遭了一顿殴打,你们说说这社会的法制到哪去了?谁能制裁了这种人,这种工厂!即墨有这么多的这种工厂,谁能为我们做主?有没有相关部门来管管这事啊![/size]